2024-09-28 11:45:30 100人浏览
街道是“县、县级市、市辖区”为了社会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一个管理区域,并非一个法定的行政区划。街道办,全称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既然是县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自然就要代表上级党委政府履行辖区属地的管辖权,因此在性质上讲,街道办是行政单位,而非事业单位。
总体来说,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规格只有两种,要么是正处级,要么是正科级。不过,具体情况各不相同,最终要看其所在行政区域的行政规格,不同地方的街道办事处行政规格就不同。
比如,直辖市下辖的区为正厅级单位,类似于地级市,其下辖的街道办事处就是正处级,与普通地市下辖的区同级;副省级城市的市辖区,其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书记、区长是副厅级干部,但在副省级城市内部称为正局级干部,对应市局的局长,市辖区下辖的街道办也是正处级规格;而副省级城市的县、县级市的行政级别不是副厅级、仍是正处级,街道办事处自然就是正科级规格;普通地级市的市辖区、县、县级市的街道办事处是正科级规格。
街道办事处,不管是正处级还是正科级规格,相对而言规模都不会很大,毕竟只是个派出机构,履行上级赋予的管理职责。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内设机构和职能部门,还是会有的。内设机构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其工作人员多属于公务员。
与传统意义上的乡镇相比,街道办事处虽然跟乡镇的级别相同、内设机构相仿、赋予的职能相近,但实际上还是有不小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1.管辖对象不同。乡镇管辖的对象主要是农村,以及其中的农民;而街道办事处地处城市中心地带,管理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的分散社区和居民。
2.区划构成不同。乡镇管辖的对象主要是各个行政村和自然村;而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街道,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城郊的行政村。
3.地位权重不同。乡镇和街道虽然都是目前最低一级的政府,但是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人口基数、单位数量、经济规模等很难与乡镇匹敌。现实中,有的体量大的乡镇一把手是副处级干部兼任,甚至是县委常委兼任,而很少有街道党工委书记高配副处的。就像目前的普通地市的市辖区和市辖县相似,市辖区很难与市辖县在地位上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