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别名有哪些(中国四大名著之红楼梦)

2024-08-30 09:30:30  100人浏览

 《红楼梦》,中国古典长篇章回小说,是中国四大小说名著之一。《红楼梦》书内提及的别名,还有《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金玉缘》;故事是从女娲补天时所剩下的一块石头讲起,因此又名《石头记》。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题为《红楼梦》(甲辰梦序抄本)。1791年在第一次活字印刷(程甲本)后,《红楼梦》便取代《石头记》成为通行的书名。

  原本前80回尚存。全本回数问题有两说:据脂砚斋批语,应少于114回;而据高鹗、程伟元的版本,为百二十回。后来高鹗、程伟元取得后40回稿,并整理印行,即为目前较通行的120回全本。
  程伟元称,自己经过多年收集,重金购得《红楼梦》后四十回残稿,并对不连贯的地方进行补缀。于1791年和1792年印行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一百多年间,《红楼梦》以此流传,受到读者欢迎。
  从1969年代开始,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为后四十回非曹雪芹着,并提出高鹗续书后四十回,且后四十回不如前八十回,程乙本并非红楼梦最佳读本。胡适在甲戌本跋中举例,天香楼事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程乙本竟作“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只有些伤心而已吗?完全扭曲上下文意。
  人民文学出版社认为后四十回是无名氏续,高鹗、程伟元整理。另外周汝昌则认为《红楼梦》原着共108回,现存78回,后30回迷失。
  《红楼梦》被评为中国古典章回小说的巅峰之作,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极高。在20世纪,《红楼梦》是中国最受重视的一部文学作品之一。因为其不完整,加上作者曹氏已亡故,所述内容又钜细靡遗,结局设定更是超乎寻常,留下许多谜团引人探究,也构成了一门学问——红学。自胡适作《红楼梦考证》以来,一般认为曹雪芹以其家族的命运投射在《红楼梦》一书。
  
作者
  “红楼梦作者究竟是谁”这个问题引起中国文学界的漫长争论,并持续至今。1791年发行的程甲本称作者相传不一。
  只有在原作第一回里,作者提及“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曹雪芹是假托的名字,还是实有其人?红学界对此一直存有争议。直到1920年代,胡适提出《红楼梦》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的作者并非同一人。然后经过许多人多番考证,普遍被接受的观点是:前八十回的作者为曹雪芹,后四十回的作者为高鹗。
  
前八十回
  《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这自然是小说家自言。紧接着又提到,此书经“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早期抄本中的大量脂批则直指曹雪芹就是作者。如甲戌本第一回有批语:“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脂批还多次说《红楼梦》的故事很多取材于曹家史实,也可作为旁证。由于脂批中透露作批者与曹雪芹及其家族关系紧密,也熟知甚至部分地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因此脂批可以说是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但曹雪芹也仍可能为原本作者之化名,甚至脂评也可能为故意误导当权者判断,而帮助隐瞒作者真实身份。
  清代诗人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另一位清代宗室诗人永忠作于乾隆三十三年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这大概是除《红楼梦》本身和脂批之外,最早指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明义和永忠都是曹雪芹同时代人,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认识曹雪芹,但他们与曹雪芹的朋友敦诚、敦敏兄弟有密切往来,因此他们的说法被认为是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但迄今没有在敦诚、敦敏兄弟的文字中找到关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
  另外,在与曹雪芹同时代或稍晚的袁枚、裕瑞等人,以及更晚的其他人的笔记中,也都有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在对清人笔记和曹雪芹家族考证的基础上,确定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从此成为定说。
  稍后脂本脂批的发现更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结论。但近年来,一些学者对脂本的由来提出质疑。大陆学者欧阳健所着《还原脂砚斋》以版本学和明清小说研究得出结论,“脂本出现在程甲本与程乙本之后”。
  近年来虽不断有人提出《红楼梦》作者另有其人,但均缺乏足够的证据。
  
后四十回
  关于后四十回作者是谁多有争议,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主要作者仍是曹雪芹,由程伟元、高鹗根据曹雪芹旧稿增补删减而成。此说的主要依据便是程氏在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120回本《红楼梦序》中说,后40回中有20余回是他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找到],剩余10数回则得之于“鼓担”,他和高鹗只是“细加厘剔,截长补短”。同一时间前后,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提到乾隆庚戌年(公元1790年):“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相当一部分人相信,后40回中的确保留了部分曹雪芹的旧稿]。
  白先勇认为,没有人能够续作红楼,还一续四十回,占全书的三分之一。他相信,曹雪芹生前已经完成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
  唐德刚认为,后四十回部分是曹雪芹旧作,高鹗另补写了一部分,故后四十回有的非常好,有的非常坏,并不协调]。
  完全由程高二人续写而成。胡适是这种说法的重要提倡者,他首先质疑程氏乾隆五十六年120回本《红楼梦序》的说法不可靠],又根据俞樾《小浮梅闲话》所引张问陶《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鹗同年》一篇的小注:“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高鹗)所补。”,断言《红楼梦》后40回是高鹗续作。
  
其他争议性观点
  曹雪芹是全书唯一作者。高阳认为,曹雪芹是唯一的作者。1981年,陈炳藻通过对红楼梦的数理统计,得出全120回皆为曹雪芹原作的结论。]但学术界依旧没有对此达成普遍共识,而赵冈更是同样通过数理统计得出完全相反的意见。
  程高仅根据后四十回成稿作编辑工作,而该稿也非曹雪芹所做,疑后四十回作者另有其人。1976年,文雷(胡“文”彬、周“雷”合用笔名)发表了〈程伟元与红楼梦〉(《文物》,1976,第10期),主张程伟元与高鹗两人的确是根据已有的后四十回稿,同时参与了整理、篡改与修补,但根据诸多新旧证据,质疑后四十回的作者也非曹雪芹,应当另有其人。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作者是明末清初诗人吴梅村[8]。据《清史稿卷四百八 十四列传二百七十一·文苑一·吴伟业》记载,“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死后殓以僧装,葬我邓尉灵岩之侧,坟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有人认为这样的遗嘱暗示了《石头记》书名的由来及开篇茫茫大士及渺渺真人的真实身份。但此说完全得不到学界认同。
  
后40回的完成
  《红楼梦》还是原名《石头记》时曾经遭到清廷查禁,后经大学士和珅为《石头记》解禁。但解禁后原稿80回后散失。红学家周汝昌认为是乾隆与和珅共同阉割了整体作品《红楼梦》,高鹗整理出版一百廿回本时,写序说明他是收集整理残稿。当时清人笔记少有质疑,近代却有许多红学家认为不是修补残稿而是他人续作。有人认为,程乙本后40回由程伟元委托高鹗续写。也有人认为,后40回乃他人所作,高鹗只是整理人。普遍的看法是续书在文学价值上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相去甚远。目前对后四十回续作有一种看法: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曹雪芹已经在逝世前基本完成了《红楼梦》的书稿,虽然这些稿件至今未能发现,然而从各种清代文献中尚能看到些许相关的信息。有红学家提出,《红楼梦》原稿的计划在八十回后可能只有二十八回,这样全书一共有一百零八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