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6 13:30:35 100人浏览
当前,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多样多发。因城镇拆迁、土地征用、劳动社保、涉法涉诉和环境保护等问题引发的信访矛盾比较集中。
实际上,对于以上5类信访矛盾的化解,国家信访局都有详细规定。
第一、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征收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不支持的,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暂缓实施。加强房屋征收评估管理,保证被征收人自主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权利,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估,保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在信访投诉里,80%以上的事项是拆迁问题,而且多数是签完拆迁协议、拿到补偿后反悔的事项。在拆迁过程中,确实有不少老实人吃了亏,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字,我们也不应该简简单单将反悔行为视为毁约,引导去法院打官司。
第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下依法开展,报批前认真落实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严格执行后“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过去,非规征地比较多,在进保、代劳的过程中存在流程不规范、信息不公开的问题,而且赋予了村集体组织过多的主导权,这也导致了部分人员权益受损。
第三、依法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积极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认真执行农民退役士兵、被辞民师、乡村赤脚医生、农村电影放映员社会保险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大力实施爱心助保工程。
在过去,许多社区、企业人员未交社保,在没有政策办法出台前,如何解决退休待遇是信访局考虑的重点。
第四、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明确规定有诉讼救济程序和途径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法涉诉问题指的是有法院明确判决的信访事项,但现实中,即使法院审判终结后,信访人仍然会上访。这时候,做好引导和困难帮扶工作很重要。
第五、努力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环境影响社会参与的科学性。
在信访案件里,环境影响主要体现为交通设施噪音污染、餐饮店油烟污染等问题。
从上面可以看到,国家信访局对各类矛盾的排查和化解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由于信访局并不是土地、环保、政法、社保等单位的上级部门,因此它制定的文件根本也不会得到职能部门的落实,这也导致众多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初信初访问题变成了历史积案。
而对于一些因访致贫的现象,信访人也可以通过申请信访救助资金,让自己的生活不至于太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