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手机转账(手机转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凭证?)

2025-03-28 23:52:16  100人浏览

手机转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凭证?


前面发出去的关于《没有跟老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职工受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这篇文章后,有读者针对证据凭证有关问题,在评论中提出;手机转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凭证。就此问题,我答复如下:

手机转账是电子数据的一种,它是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证据。依法可以作为证据凭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就证据种类作了规定,明确证据包括如下八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就电子数据包括的信息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因此,手机转账是可以作为证据凭证的。但是,这些证据必须依法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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